今天是本會期委員會的首次質詢,💁♂️文瑞即針對內政部上周通過「#土地法第219之1條」的修正草案提出質詢。
該草案👉主要是配合大法官釋字第763號解釋,增訂政府應主動每年通知及公告被徵收土地的使用情形,並規範合理請求收回土地的時效,以達到保障土地被徵收後該原所有權人的權益。
然而,剛出爐的草案卻疏漏「土地徵收條例」的相關規範。雖其立意良善,但容易導致民眾的所有地被徵收後,法規適用上的困擾,於是文瑞要求內政部,務必通盤調整相關措施,且要在人民的財產權保障及行政量能之間,作出完美的平衡,才能獲得雙贏。